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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置規劃 社區衛生服務政策 2006-09-12 瀏覽人數 69862 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政府文件海府〔2005〕8號印發海珠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置規劃的通知各街、局、公司,區府直屬各單位: 為進一步加快我區社區衛生服務規范化建設步伐,健全社區衛生服務網絡,實現社區衛生資源的優化配置,提高人民群眾的健康水平,現將《海珠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置規劃(2005-2010年)》印發給你們,請各單位貫徹落實。實施過程中如遇問題,請及時與區衛生局聯系。 二○○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海珠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置規劃 (2005年—2010年)為進一步加快我區社區衛生服務規范化建設步伐,健全社區衛生服務網絡,實現社區衛生資源的優化配置,提高人民群眾的健康水平。根據國家發展委員會、財政部、衛生部《關于開展區域衛生規劃工作的指導意見》(計社會[1999]261號)以及《廣東省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準入管理辦法(試行)》(粵衛[2002]255號)的精神,按照《廣州區域衛生規劃》(穗府[2003]3號)和《廣州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置規劃意見》(穗衛基[2004]3號)要求,結合本區的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背景與資源現狀㈠社會經濟現狀。 海珠區是廣州市四個老城區之一,地處廣州市的南面,面積90.45平方公里,下轄18條行政街,352個居民委員會。2004年末,全區總人口154.37萬,其中戶籍人口84.37萬人,流動人口約70萬。2003年全區完成國內生產總值278.49億元,工農業總產值224.2億元,區級財政收入8.22億元。 ㈡居民健康現狀。 ⒈居民健康主要指標:2003年平均期望壽命為77.21歲,人口死亡率6.13‰,孕產婦死亡率0/10萬,嬰兒死亡率5.37‰,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7.95‰。 ⒉急、慢性傳染病仍是威脅我區居民健康的重要因素。2000~2003年,艾滋病發病已經進入快速增長期,病毒性肝炎發病人數逐年增多;同時,一些曾經得到較好控制和相對穩定的疾病,如麻疹、登革熱、結核病等病例發病率也呈增加的趨勢,麻疹、登革熱等傳染病時有局部暴發。2000~2003年甲乙類傳染病發病前五位依次為病毒性肝炎、肺結核、痢疾、梅毒、淋病。2000-2003年甲乙類傳染病平均發病率141.82/10萬,比前4年新增加的病種有:麻疹、流腦、猩紅熱、瘧疾、鉤體病、登革熱、肺結核、新生兒破傷風、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近4年傳染病發病地區分布排列在前3位的街道為瑞寶街、鳳陽街、江海街。 ⒊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已成為影響我區居民健康的主要因素。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口老齡化加快,居民健康意識、健康消費等觀念滯后,運動不足、吸煙、酗酒、生活不規律等不健康生活方式未被有效干預,精神衛生、心理健康和合理營養等問題未受足夠重視等,導致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發病增加。2003年全區醫院住院疾病病種前5位依次為妊產病(妊娠、分娩病及產褥期并發癥)、呼吸系統疾病、循環系統疾病、消化系統、腫瘤。全區居民死因排在前5位的依次為循環系統疾病、惡性腫瘤、呼吸系統疾病、損傷中毒、內分泌。精神病登記發病率6.3‰。 ⒋損傷和中毒對居民健康的影響較為嚴重。由于人口急劇增多,城市交通狀況復雜,建筑業發展迅猛,以及部分大中小型企業存在較為嚴重的職業危害,損傷和中毒事件時有發生,連續幾年處于死因譜前列。已成為影響我區勞動人口健康的主要因素之一。 ⒌新生兒疾病嚴重影響人口素質和居民健康指標。2003年,出生缺陷發生率為20.25‰,比2002年增加了12.45%。早產與出生低體重兒、肺炎、出生窒息是新生兒前3位死因。 (三)社區衛生服務資源現狀及主要問題。 ⒈衛生資源現狀 (1)衛生機構:全區現有各類衛生機構313間,其中三級綜合醫院5間,二級醫院10間,中醫院2間,專科醫院4間,婦幼保健院1間,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間,衛生監督所2間,社會醫療機構59間。現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40間,其中社區衛生服務中心19間,社區衛生服務站21間。社區衛生服務覆蓋人口93.9萬,占總人口的60.83%。覆蓋面積42.74平方公里,占我區總面積的47.25%。 (2)衛生人力:2003年全區共有衛生技術人員7557人,其中執業醫師2350人,注冊護士2118人,藥劑人員511人,醫技人員364人,其他人員2214人。每千人口醫師數1.52人。目前從事社區衛生服務工作的醫務人員833人,其中醫生365人,注冊護士358人。已接受和正接受全科醫學培訓的醫護人員共有537人,其中經過省級以上全科醫學培訓的中級以上執業醫師125人(每萬人口1.02人)、已參加全科醫學培訓的護士269人(培訓比例為68.3%)。預防保健人員149人(公共衛生人員82人、婦幼保健人員67人)、中醫主治以上醫師71人。 (3)衛生事業經費:2003年,區衛生事業費2521.2萬元,中醫事業經費154.2萬元,預防保健經費286.1萬元,其他經費2246.9萬元。在衛生事業費中醫療經費占48%。2004年,區政府在年度衛生經費不減的基礎上,安排500多萬元社區衛生服務專項經費,用于社區衛生服務的業務用房改造和設施配備。 ⒉存在的主要問題 (1)居民對基本衛生服務需求,特別是在基本衛生服務的內容及方式上的需求明顯上升,居民基本衛生需求與衛生服務供給存在著明顯的差距。 (2)醫療資源布局與結構不合理,社區衛生服務網絡尚待進一步健全。全區大型綜合醫院數量較多,但布局不合理。現有的大中型綜合醫院及專科醫院,主要集中在江南中街、海幢街、南石頭街、新港街、赤崗街等老城區。居民就診和住院主要集中在大中型醫院,病人流向呈“倒三角”型。新建的4條街(南洲街、琶洲街、華洲街、官洲街)沒有大型的綜合醫院,醫療資源缺乏。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不足,社區衛生服務網絡有待進一步健全。目前我區共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40間,網絡覆蓋47.25%(以面積計算),大部分集中在老城區,而位于東部的南洲街、華洲街、官洲街、琶洲街等4條新街占地面積52.53平方公里(占海珠區總面積的58%)卻僅有4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3個在建),2個社區衛生服務站,距衛生部關于“90%以上居民步行10-15分鐘可達到一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要求有較大的距離。 (3)社區衛生服務專業技術人員結構不合理,素質不高。目前我區從事社區衛生服務工作人員833人,每千人口0.54名。其中本科以上101人,大專127人,中專以下605人;副高以上18人,中級職稱107人,初級以下441人。醫師中正高、副高、中級、初級比例為0:18:107:441,高級職稱人員偏少。 (4)社區衛生服務功能不到位。現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大多數功能不到位,未有效開展健康教育、預防、保健、康復等服務,尚未建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綜合醫院和專科醫院合理分工及雙向轉診的有效機制。 (5)衛生管理信息建設薄弱,管理相對滯后。目前未建立全區社區衛生服務信息網絡,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信息管理建設薄弱,現有醫療信息管理標準缺乏統一的規范和協調管理,信息資源共享程度很低,衛生管理信息資源利用率低,與現代化信息高速發展不相適應。同時,對衛生管理信息應用的水平較低,未能充分發揮信息在衛生決策和醫院管理中的效應以及在開展高水平醫學科研工作中的引導作用。 (6)衛生經費投入不足。由于歷史原因,區財政對衛生投入不足。近年來,衛生事業經費雖然逐年有所增長,但與我區經濟發展速度相比,對衛生的投入仍然不足。歷史遺留的醫療衛生資源不足,現有醫療、預防保健用房殘舊、設備落后等問題依然如故。 (7)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納入醫保覆蓋偏低。目前,納入醫保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13個,占72.22%;納入醫保的社區衛生服務站僅4個,占全部站的19.05%。 二、目標與設置原則㈠總目標 根據區委、區政府提出的“積極構建海珠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努力打造學習海珠、文化海珠、科技海珠、生態海珠和商務海珠。全區綜合競爭力進一步增強,國內生產總值與區級財政以較快的速度增長,各項社會事業全面發展,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設得到加強,科技創新能力、城區文化品位、市民素質和生活水平全面提高”的戰略目標,我區社區衛生服務發展的總目標是:在區委、區政府正確領導和全區各部門的共同努力下通過合理配置社區衛生資源,到2010年,在我區建立起政策支持有力、機構網絡健全、人員配置合理、服務功能完善、管理監督規范、籌資渠道暢通、預防和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有力的堅固屏障,并與城市社區建設及人民群眾健康需求相適應的,集基本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計劃生育、健康教育服務為一體的社區衛生服務體系,成為衛生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㈡社區衛生服務資源配置原則 ⒈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置要符合創建國家文明城市的要求,并與城市規劃中居住小區配套的社區衛生服務設施相銜接。 ⒉社區衛生服務是社區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建設必須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社區衛生服務政策,符合《廣州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置規劃》,并與城鎮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緊密結合,充分利用中、西醫衛生資源。 ⒊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主體。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原則上以街道辦事處所轄范圍設置,服務人口約3-5萬人。對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難以覆蓋的區域,以社區衛生服務站為補充。新設街道服務人口超過10萬而且服務區域過大的,可按每超過5萬人增設一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正常運作一年后,可根據社區居民的需要向區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在本街轄內設1—2個社區衛生服務站,經批準后方可開展業務。 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的房屋、人員、設備、藥品按《廣東省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準入管理辦法》(粵衛[2002]255號)和《廣州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基本建設標準》(穗衛[2004]19號)的規定和社區衛生服務功能、居民需求配置,并能滿足基層完成疾病預防控制和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需要。 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置應充分利用社區資源,避免重復建設,擇優鼓勵現有基層醫療機構經過結構和功能雙重改造成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 ⒎隨著廣州市加快城市化進程,同步推進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設置。 ㈢社區衛生服務資源設置目標。 ⒈機構設置。按照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置原則和目前我區城區面積和服務人口,每條行政街設立1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即18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服務區域過大或服務人口過多的,按每1.5~2萬人口或1~2公里半徑區域下設1間社區衛生服務站;新建居住小區必須有配套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社區居民從住所步行10-15分鐘可以到達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根據廣州市中心的東移趨勢,將區域性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設置重點逐步東移。至2010年,完成全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網絡建設,覆蓋全區居民。 ⒉衛生人力配置。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根據功能、任務及服務人口需求,配備適宜類別、層次和數量的專業衛生技術人員。轄區人口每萬人至少配備2名全科醫師或經過全科醫學崗位培訓合格、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臨床執業醫師。醫生、護士比例達到1:1以上。設有計劃免疫門診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按服務人口1/萬配置專職預防接種工作人員。每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至少配置1名專(兼)職公共衛生執業醫師和康復醫師,至少配置1名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中醫執業醫師。到2005年,基本完成對已經轉崗并已從事社區衛生服務工作的有關人員的全科崗位培訓工作。從2006年起,即將轉崗或擬從事社區衛生服務工作的各類專業人員在上崗前,必須接受全科醫學崗位培訓,培訓合格取得《廣東省全科醫學崗位培訓證書》,才能從事社區衛生服務工作。 ⒊設備設施。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的設備配置符合廣東省、廣州市的準入要求。 ⒋經費。2005年,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部分專科醫療服務、信息等經費占衛生事業費比例達到70%,醫療經費占衛生事業費比例為30%;社區預防保健補助經費以社區常住人口計算,每萬人口不低于10萬元,并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具體項目內容的調整逐步提高補助標準。 三、整體布局及分期發展計劃根據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置原則和目標,我區擬新建立34個社區衛生服務站(原則上不再增設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機構建設分3期,第一期(2005年)計劃設立17個社區衛生服務站,第二期(2006~2007年)設站11個,第三期(2008~2010年)設站6個(詳見附件2),至2010年,全區共有19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53個社區衛生服務站,擁有全科醫師312名(詳見附件1),形成覆蓋全區、功能齊全、與城市社區建設及人民群眾健康需求相適應的社區衛生服務網絡。 四、對策與保障措施㈠明確職責,密切配合。 各街道要將社區衛生服務設置規劃納入街道社會經濟發展規劃中;區發展和改革局、區財政局、區衛生局、區規劃分局等部門共同參與,研究制定社區衛生服務設置規劃,并負責組織實施、評估、修訂,確保規劃順利實施并達到預期目標。區衛生局負責牽頭制定區社區衛生服務設置規劃,并負責規劃的具體實施管理,在有關部門協同下,實施衛生資源配置的宏觀調控;區發展和改革局對規劃的實施予以監督和管理,給予相應政策支持;區財政局要加大對社區衛生服務工作的投入,并確保資金對重點領域的投向,引導衛生服務向公平、高效、優質、多樣化發展;區規劃分局將區社區衛生服務規劃納入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規劃,按照區域社區衛生設置規劃要求,合理安排衛生機構用地,確保新建居住小區有社區衛生服務業務用房;區人事局要大力配合區社區衛生服務設置規劃的實施工作,在衛生專業技術人才引進、培養、管理等方面予以支持。 ㈡加強衛生全行業管理,營造公平、合理、有序的衛生服務供需環境。 ⒈按照區域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置規劃的總體要求,區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對區屬社區衛生資源,進行統一規劃、審批、調整、監督、評價。嚴格依法監管社區衛生服務的準入。 ⒉按照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打破壟斷,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社區衛生資源配置和結構調整中的作用,在社區衛生服務中鼓勵和扶持有一定規模的民營醫療機構,開展社區衛生服務。建立健全社區衛生服務準入制度,逐步強化政府對衛生事業的宏觀調控能力。在海珠區轄內,所有營利性、非營利性的醫療機構以及自然人申請辦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必須符合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置規劃要求,按照相應的許可程序,嚴格審批。 ⒊根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所有制形式多元化的特點,走具有海珠區特色的“政府領導、衛生管理、社會參與、多元化發展”的社區衛生服務發展之路。按照社會事業社區辦的精神和社區衛生服務準入規定,通過招投標等多種方式,吸引社會資金投入衛生事業,形成多元化投資辦社區衛生服務的模式。 ㈢完善社區衛生服務經濟政策。 增加各級財政對社區衛生服務的投入,調整財政資金流向,向公共衛生、基本醫療、社區衛生服務、傳統醫學等領域傾斜。引導基層醫療機構將工作重點轉移到社區衛生服務中去。 ㈣加強全科醫學人才培訓。 按照《廣州市2005—2010年全科醫學教育培訓規劃》要求,通過崗位轉型培訓及繼續全科醫學教育兩種方式,按規劃分期分批對從事社區衛生服務的醫務人員進行全科醫學知識培訓。 五、組織實施㈠海珠區社區衛生服務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規劃的組織領導和協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衛生局),負責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置規劃實施的日常工作。 ㈡《廣州市海珠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置規劃》將根據海珠區經濟和社會的發展而進行調整。 ㈢海珠區衛生局負責本地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設置調整;負責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承辦單位的審批、調整以及日常監督管理;負責定期組織社區居民評價社區衛生服務的滿意程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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